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变更为: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3) | 投标报价 50分 | 勘察报价 (10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 |
设计报价 (10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 | ||
**工程 费报价 (30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 | ||
注:不足1%按1%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变更为:
2.2.4 (3) | 投标报价 50分 | 勘察报价 (5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 |
设计报价 (5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 | ||
**工程 费报价 (40分)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分。 | ||
注:不足1%按1%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四、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