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场南二路(清泰路—蓉台大道南段)施工/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赛马场南二路(清泰路—蓉台大道南段)施工/标段”发布补遗01号,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补遗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一、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更正为“近年(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无”更正为“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类似业绩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类似业绩要求得10分。每增加1个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更正为“企业类似业绩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类似业绩要求得10分。每增加1个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四、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近年(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更正为“(三)近年(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
五、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