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商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诚邀广大有意向并且符合本次招租准入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 招租内容:
便利店 | 商铺编号 | 地址 | 出租面积 (㎡) | 经营业态 | 资产现状 | 出租期限 (年) | 底价要求 | 基本状况 | 备注 |
1 | **** | 26.04 | 便利店(可销售饮料、饼干、小食品、小零食等) | 闲置 | 1-5 | 555.2元/月/平米 | 可通电,出租面积为实用面积 | 两个商铺须整体出租,仅接受同一承租方承租。 | |
3 | ****国际机场T1停车场A区 | 26.04 |
饮品、甜品店 | 商铺编号 | 地址 | 出租面积 (㎡) | 经营业态 | 资产现状 | 出租期限 (年) | 底价要求 | 基本状况 | 备注 |
2 | **** | 31 | 饮品、甜品店(可销售奶茶、咖啡等饮品、甜品) | 闲置 | 1-5 | 555.2元/月/平米 | 水、电两通,出租面积为实用面积 | 两个商铺须整体出租,仅接受同一承租方承租。 | |
4 | ****国际机场T1停车场A区 | 31 |
以上商铺要求:
1.不得向候机楼内旅客提供送餐/送货服务;
2.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转让、转包、分包、抵押、联营标的物。
3.报名商家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便利店、饮品甜品店任一类别报名,也可同时选择多个类别进行报名。
二、资质要求
1.申报商家应是在中华人民**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报名企业应为一般纳税人;
3.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4.申报商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5.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6.涉及授权的须得到专业授权证明;
7.若商家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商家参与招租:
A.商家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B.商家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C.商家在以往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D.商家在以往运营中,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E.商家因拖欠租赁费用被终止过合同;
F.商家因自身原因(排除E项)被终止过合同无资格再参与招租。
8.在商家中选后,如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
三、店铺考察
对店铺有承租意向的商家可委派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
四、招租咨询
意向商家可对店铺情况、合同、租金模式、收费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8-****5622,联系人:李先生。
五、招租报名
1.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的意向商家须携带密封好的报名资料、书面报价单及经营保证书(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进行报名。材料务必清晰完整,其中书面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如未按要求密封,则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场T1停车场办公区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8-****5622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
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4月9日17: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意向商家可到以上地址进行报名。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13:30
七、招租形式
公开竞价,且以书面报名资料作为重要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八、招租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机场方将根据商家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布中选商家,未中选商家所交资料不退还。
中选商家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商家报价单中最后一年的单价计算出的1个月租金)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
开户行:中行**机场支行
账户:130****37114
2.如中选商家未按要求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3.中选商家交纳签约保证金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商铺租赁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中选商家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签订的《商铺租赁经营合同》支付租金并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按照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增幅按自然年递增。租金缴纳方式为半年付(预付),合同签署后7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中单月最高租金的三倍)及水电保证金(30元/㎡*面积*3个月)。合同自然终止后,商家可申请原路径退回保证金。合同执行期间,商家单方面终止合同,保证金将全额结转为违约金。
5.如中选商家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九、装修免租期
1.****商铺给予新进餐饮类商家装修免租期不超过45天,非餐饮类商家装修免租期不超过30天,提前开业则自开业之日起计租。
2.中选商家装修方案须报机场审核通过。
十、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一、商家参与机场招租视作认可机场招租相关要求及规定,本招租公告的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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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