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4117.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犀浦街道,**区**街道 3(Ⅸ.A)-b-04-06(北至金粮路,西至10米防护绿地,**30米规划道路,南至20米规划道路)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4117.2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9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5BA0048 | |||
起始价: | 19623.0192万元 | 加价幅度: | 141.1728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到 **市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到 **市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1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21日 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在**市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区东大街
联 系 人:袁敬枚
联系电话:****2163
开户单位:**市******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