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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控系统的公告
随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深入开展,对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求。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我院拟采购一套公共卫生质控系统,该系统具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数据质控、智能化体检等功能。我院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依据
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规〔2023〕9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卫发〔2023〕103号)文件精神。****卫生健康局,由我院自行确定采购方式采购。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1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控三方平台服务。
三、参选条件
1.报名企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等)。
2.企业具备独立提供服务能力。
3.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质量问题和违规违纪记录。
4.第三方平台服务应与**省健康档案云平台工作项目和功能栏目类似,数据可互联互通,互相覆盖且能够实现数据回溯修改。
5.第三方平台服务应与我院本地检查、检验设备互联互通,实现健康体检数据和各类随访信息后台上传至**省健康档案云平台。
6.第三方平台****指导中心要求,可实现各项数据逻辑质控并可快捷化导出,快捷化修改。
7.第三方平台服务应需实现重复可疑数据快速整理并可视化,能快速定位可疑数据位置。
四、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账号等相关证明(以上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上午10: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院办公室
六、采购比选会召开时间
2025年4月3日上午10:00
七、比选会及中选流程
1.报名结束后,****小组牵头召开比选会,现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报名企业现场竞价,由价格最低者中选。
3.中选后,由卫生院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中选企业签订合同,合同期1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9****9815
联系地址:****
九、其他事项
1.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涉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采购比选资格。
2.本次比选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价格合理、功能全面的原则,整个采购过程在我院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3.本次比选最高价不得超过1.10万元(大写:壹万壹仟圆整)。
请有参选意愿的企业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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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