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区枣山街道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社区7组,团结社区16组,金南社区7组,****社区2、3、4、5、8、9、11、12组,****社区4、5、6、7、8、9、11组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9.9399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开发区****开发区,此次征地用于国家级**经开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法定情形的规定,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规划局****分局将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1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具体****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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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