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兴**仙峰苗族乡新界村一组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仙峰苗族乡新界村一组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性质:**
拟建设地点:**市兴**仙峰苗族乡新界村一组 56 号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出栏商品猪10000****猪场1个,设计400头母猪自繁自养。项目占地总面积约38.19亩;具体建设圈舍、清洗转运区、管理用房、粪污处置池、场区通道、绿化带等。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途径:链接: https://pan.**.com/s/1q9ebttComq8KGJhhmb3CIQ 提取码: tbns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个体工商户)
地址:**市兴**仙峰苗族乡新界村一组 56 号
联系人:李周
电话:159****8186
六、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公司
地址:******中心C座
联系人:宋
电话:187****5642
邮箱:****@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
建设地点:**省/**市/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