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5年渠道引商入店项目于2025年03月21日14时00分开标,14时:30分开始评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 2025-2026****公司渠道引商入店项目(**县沐溪镇建设街226号门市)
排名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中选份额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幸福店 | 100%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门市 | 备选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县银和通讯大楠店 | 备选 |
一、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内容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5年03月21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2日。公示期内,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35****4207
邮箱:****@qq.com
采购人:****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