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关于聘请危化类安全专家对我市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关于聘请危化类安全专家对我市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
二、采购项目要求:
见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谈判采购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www.)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限:自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1日09:00-12:00,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资料经代理工作人员审核后,以邮件方式回复资料审核情况。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的方可交纳谈判文件资料费。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线上缴费方式微信转款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公司名称,发送报名表需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转账凭证,需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网上获取支付方式:
注:《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公司谈判文件发售办理处。
4.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日10时00分(**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地点:**市凯迪物流4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凯迪物流4楼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53****1431
一、项目概述
2024年,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聘请危化类安全专家对我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企业及医药、化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共帮扶指导服务企业13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835条,有力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按照《2025年**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为进一步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经局党委会研究,拟聘请危化类安全专家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企业及医药、化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查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工作内容
服务对象及工作目的
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企业及医药化工企业开展安全专家技术服务,主要完成以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对相关企业开展不低于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出具书面意见,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建议,指导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实施隐患整改。
服务人员保障
为保障此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服务的人员与技术力量,服务商应成立**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小组。对每家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时,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不得低于2人,其中省或市安全专家成员1名。
服务内容及方案
为响应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要求,服务商按照要求的服务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措施:
开展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出具书面意见,提出隐患整改措施建议,指导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实施隐患整改。
3.检查对象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石油库3家,经营(带储存)企业6家,加油站47家,非化工类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重点)30家,医药、化工类企业15家。
4.付款条件
每季度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部支付(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合同协议约定的款项时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合同协议约定的款项时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