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高新区萃华路89号节能大厦A座901 | 1,500,000.00元 | 95.84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辅导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林远见(采购人代表)、田晓菊、李利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 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服务招标收费比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标准基础上,下浮1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编号:512********200003428;
2、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085;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4、本项目最终合同金额说明:总预算金额150万元,为确保完成新认定20户国家、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年度目标任务,采用分段购买方式进行服务购买。2025年度,经成交供应商对我市有关企业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辅导服务后,如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户数在10户及以下,按1万元/户进行支付;11户至19户之间,按3万元/户进行支付;20户及以上,按5万元/户进行支付。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按20万元/户进行支付,复核通过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按10万元/户进行支付。最终项目金额以中标服务机构完成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户数按标准进行结算和支付,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名称:****
地址:****政府办公区2号楼七楼
联系方式:028-****0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06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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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