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生产原材料捕收剂、脱泥剂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年度生产原材料捕收剂、脱泥剂采购框架协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交货地点:**省**州**县集沐乡李家沟选厂。
2.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
2.3招标范围:负责李家沟2025年年度生产原材料采购,包括捕收剂和脱泥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其他要求:中标后,供应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供应。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本次采购材料捕收剂和脱泥剂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同一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由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锂辉石矿选矿生产用捕收剂供货业绩和1个脱泥剂供货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无三年连续亏损(2021年-2023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 3 月 28 日起登录**能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费用为200元,包括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按网页提示要求缴纳),标书服务费15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按网页页面指示完成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完成响应本次招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17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市**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10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能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w.****.com/)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州**县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9****29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10楼
邮 编:610000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028-****79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