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3万元;
(五)最高限价:23万元;
(六)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服务期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九)供应商邀请方式:
1.****政府官网(http://www.****.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认证证书及所投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批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鲜)章)。
2.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非国家强制性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认证证书及所投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批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鲜)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以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2025年3月28日到2025年4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1.现场获取:****(**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2.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仅供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仅供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
√2.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具体流程如下:
(1)网络获取:供应商向“****@qq.com”发送拟报名项目的名称或项目编号,获取报名资料附件。填写后将完整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公司与项目简称)。我公司经办人员审核后将通过邮箱回复采购文件即报名成功。
(2)报名资料: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内容应清晰完整,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远程报名的供应商需把《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3)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28-****8661。
(四)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以上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特别说明: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4点00分(**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本项目开标厅。
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7日14点00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本项目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东虹路128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155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5幢-503号;
联系方式:028-****866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8661。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