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邛溪镇热坤村防灾减灾防洪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对该项目《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县邛溪镇,主要建设内容:修复已建堤防、**堤防、**生态保护护坡3个部分。本工程修复已建左岸堤防148m,**右岸堤防712m,**生态保护护坡829m。
项目总投资1047.28万元,环保投资9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17%。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已于2024年****改革局《关于**县邛溪镇热坤村防灾减灾防洪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行审〔2024〕78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围挡施工,配喷淋、雾炮降尘,场地洒水,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建材覆盖;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建沉淀池,沉淀回用,禁止污水入河,避免超挖、雨天开挖;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超速行驶等,减少噪声影响。
(三)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土石方回填绿化;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及晾晒后的沉渣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严格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实施建设。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
(五)生态保护防治措施。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围堰施工等;做好生态监理及水保措施。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你单位应根据公众的反映,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积极主动将项目建设环保知识告知工程区域内公众,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导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运行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业主单位和施工方负责落实“环评报告”中指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该项目不定期检查。
****环境局
2025年3月24日
送:环评公司
**** 2025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