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院内的手术室、****中心净化空调系统以及中央空调设备系统维保服务的采购控制价进行市场询价调研,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维保服务内容包括维保区域的净化空调系统、中央空调设备系统相关范围内的一切工作的日常巡检、维修、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维修、维护保养、医院所有层流净化空调系统、中央空调设备系统配置合格的维修技术管理人员,提供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空气检测等服务)。
二、参加本项目市场询价供应商的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我院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市场调研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服务区域
1.****服务区域包括:医院手术室、****中心,共计900余平方米。
2.****服务区域包括:外科楼、住院楼大厅(含大厅、医保办、药房、放射科、病理科、院感科及其他区域)、ICU病房、血透室、门诊部一二楼(原急诊科区域)、检验科等区域,共计6000余平方米。
(二)设备维保内容清单(详见附件2)
(三)维保技术标准
1.净化空调技术服务标准:
按要求定期保养净化系统及其设备,使净化系统各项性能符合以下规范中规定或建议达到的最新相关技术要求:
①《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②《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
③《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
(1)《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标准GB50333-2013》
(2)手术室环境污染控制指标
注:静态含尘浓度和沉降菌浓度以综合性能评定的测定数据或年检数据为准。消毒后的染菌密度以每次消毒后的检测数据为准。
(3)空气过滤器更换周期
2.中央空调技术服务标准
执行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相关要求,严格消毒,使军团菌灭菌率达到《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标准,项目完成后,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并出具清洗消毒效果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具体规定的各项卫生质量指标见下表:
(四)维保服务要求
1.净化空调系统技术服务要求
2.中央空调多联机组服务要求:
3.日常维保要求:
(1)负责处理各种原因引起的空调故障,按要求对空调进行维修、维护保养,改造不合理管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按要求完成空调维护巡检,巡检记录经使用科室签字有效。
(3)响应时间:接到故障报告4小时内到场,检查原因;一般故障4-7小时内修复使用。严重故障,应在最短时间内现场处理或更换配件。特殊原因不能修复的,应****保障部值班电工说明原因。
(4)提供常见故障配件储备,保障应急所需。
(5)提供24小时免费电话服务支持服务。
(6)加注制冷剂:及时补充制冷剂。
(7)检查热力膨胀阀,根据情况进行调节。
(8)负责压风量开关等的校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维保期限:一年。
(3)付款方式:维保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生效后,每半年末经采购人考核且双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的维保费用。
(4)净化空调系统和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每年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年至少1次),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未达标,****检测所涉及的费用仍由投标人承担,直至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检测未达标,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维保方承担。
四、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3.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或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的资料。
五、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23:59:00前。
2、递交方式:
2.1方式一:现场递交资料。地点:****设备科,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8:00。
2.2方式二:网络递交资料,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
六、参与征集须知
1、潜在市场经营主体单位自愿无偿参与资料递交,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我单位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2、所有参与的潜在市场经营主体单位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在提交后不予退回。
3、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情况不予信息公开,所获取的信息仅作为内部决策参考用。
4、参与征集的供应商应保证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因投递资料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征集单位将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官老师
电话:0832-****745
附件1:承诺函
附件2:服务项目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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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