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10万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前驱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10万吨/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前驱体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金桥片区)
3、项目性质:改建
4、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通过工艺路线优化实现产能整合提升。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将原有4万吨钠法磷酸铁及6万吨铵法磷酸铁产能优化调整为10万吨铵法磷酸铁,按三期分别建设在一、二车间内,改建后一车间为一期、二期,共7.5万吨规模,二车间为三期,2.5万吨规模,同步实现副产品体系的结构性调整;采用氨水与稀磷酸反应工艺替代外购磷酸一铵原料,增强原料供应的自主可控性;同时对现有干燥工段进行节能型工艺升级,同时新增了废气治理系统等环保设施。技改完成后,最终形成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前驱体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金桥片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0****809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省****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市**区武兴路86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8-****2426
邮箱:****@qq.com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