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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将“马2-7勘探评价井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马2-7勘探评价井工程位于**省**市**县青峪镇青水坝村11组。马2-7勘探评价井工程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竣工日期
竣工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西外凤****基地
联系人:王明珠
联系电话:135****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