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养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征求意见公示
《******县****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建设内容为:项目拟占地约1.729公顷,建设养殖圈舍,疾病防治室,管理设施、场内道路、配套粪污处理单元及配套辅助设施。年出栏育肥生猪8200头。本项目不涉及饲料加工、屠宰加工和有机肥生产。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影响分析可通过网站或纸质版本查阅。
链接: https://pan.**.com/s/1LOw8JLsUssr5IvuXhOiyeg
提取码: bjqm
纸质版本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市**县柳沟镇居民、****事业单位和受影响受体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项目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意: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县柳沟镇
联系人及电话:蒲元东187****3385
电子邮箱:****@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欣****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市**区梨花街12号1栋2单元16层1615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俞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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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