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二、采购项目: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公交车宣传项目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10:00
五、采购地点:****六楼会议室 地址:**省**市**区**滨河路中段87号。
六、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服务内容:公交站台宣传:画面尺寸大于或等于350cmX150cm;灯箱正面,大于或等于40幅。公交车载电视宣传:**区主**所有公交线路(含到**线路),30秒广告滚动播放。播放时间不少于30天。
八、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服务地点:**区主**
十、预算金额:60000.00元(大写:陆万圆整)。
十一、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及递交响应文件应密封并装订成册,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9:30****保障局610办公室(地址:**省**市**区**滨河路中段87号)现场递交。逾期送达,采购单位概不接收。
十二、响应文件
(一)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可不提供)。
(三)报价要求(协商谈判后递交)。
(四)相关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8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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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