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相关要求,拟开展**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在全县范围内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四)在全县范围内具有展现传统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五)在一定群体中具有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六)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材料进行初筛,报县文广旅局审核。
(二)资料提交(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1日)。各项目单位提交推荐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推荐申报书(见附件1)。推荐申报表请各单位和****人民政府官网或文旅**微信公众号下载保存备用(推荐申报书中的填表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时不再保留),并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申报纸质档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档报送至县文广旅局文保(非遗)股312办公室。
2.推荐申报图片、视频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材料审核(202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8日)。县文广旅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电子文档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材料审核从2025年4月13日开始,提交补充修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四)专家评审(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30日)。县文广旅局负责组织市县两级专家采取实地调研、会议讨论等方式,对审核通过的推荐申报非遗项目进行评审。
(五)公告公示(2025年5月)。县文广旅局****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
三、工作要求
做好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申报主体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办)要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协会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乡镇(街道办)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各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资料填报提交电子版和材料邮寄工作。
(四)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各栏****管理部门签章,在申报过程如有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
局直属各单位参照以上程序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赵琴,181****4599;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