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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5年3月23日,****根据《****中心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了验收调查报告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的落实了工程设计、环评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心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德源街道德源南路二段52号
联系人:岳院长
联系电话:135****3571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共2个内容。具体见附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郫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