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近视防控指南(2024年版)》《**省进一步推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2024年)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识别近视高风险群体,实现个性化防控;同时纠正用眼误区,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与用眼意识,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2025年学生近视防控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1. 项目名称:****2025年学生视力筛查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为一至九年级全体学生提供两次视力筛查
3. 筛查内容: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眼轴长度检查、屈光介质参数检查。
4. 资金来源:财政性基金,根据要求预算金额全年15元/人,根据检查学生人数,据实结算。
二、比选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 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须含有眼科相关诊疗服务。
3. 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申请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公司公章,查验原件);
2. 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3. 提供视力筛查活动方案及相关报价清单;
4. 若参与报名与比选活动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证明比选申请人业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7. 其他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加盖公章)。
四、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 比选递交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6日17:00截止;
2.递交方式:提供纸质版资料,交至学校德育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39****5245
备注:未尽事宜,****小组研究确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