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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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项目名称:
**区2025“**文化四季风”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二、比选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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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内容:
**区2025“**文化四季风”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服务外包项目比选
**区2025“**文化四季风”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服务外包项目比选预算金额27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活动执行能力和与之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1)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禁止有关联企业和供应商同时参选本次比选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供应商为比选人在确定比选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自带U盘)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3月24日—3月26日9:00—12:00,13:00—17:00
六、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市**区瑞联路139****文化馆三楼313室
七、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7日10:00前,需密封、加盖鲜章
九、比选时间:
2025年3月27日10:00
十、投标地点:
**区瑞联路139****文化馆三楼317室
十一、比选地点:
**区瑞联路139****文化馆三楼317会议室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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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