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辅料资产处置 |
****一批辅料资产处置 | ||||
**** | 8.572056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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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 2025-03-22 | |||
否 | 2025-03-26 | |||
否 | 不涉及 |
一、****处置一批辅料资产处置,参考《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已实际情况为准。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和0.1万元的正整数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三、请在于3月12日前联系看货人199****1883进行看货登记,再通知集中看货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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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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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2056 万元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并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 二、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与转让方成交次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
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处置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情况,标的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处置标的为含税价(税率:13%) 二、意向受让方需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范围、数量等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 三、处置标的挂牌价不含拆除费,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承担标的拆除、切割、装卸、运输、环保、安全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知悉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并接受其中条款。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当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该保证金待完成拆除、搬迁、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五、受让方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转入产权交易机构专用账户。 六、受让方须承诺: 1.在处置(再利用)该批物资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置单位资产管理、环保、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受让方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2.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厂区区域须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受让方在拆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标的物拆装、动火、吊装、高空、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3.受让方须承诺只装运合同约定的物资,不得错装、混装、漏装将物资运离****。 七、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除、搬迁、运输前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 八、****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受让方对作业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进场施工前,双方应组织对现场进行查勘,确定双方安全生产职责,涉及动火、高空、受限空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需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好完善的安全防控措施,经转让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作业。 十、受让方将交易价款存入产权交易机构专用账户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负责将交易标的物从甲方拆卸、装车、运离。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二、转让方不保证本次处置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或恢复。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三、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十四、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不参与 | |||||||||||||||||||||||||||||||||||||
5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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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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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 | |||||||||||||||||||||||||||||||||||||
自动重新挂牌 项目自动终结后自动重新挂牌公告期3个工作日 | |||||||||||||||||||||||||||||||||||||
动态报价 | |||||||||||||||||||||||||||||||||||||
陈先生 | 199****1883 | ||||||||||||||||||||||||||||||||||||
陈先生 | 199****18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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