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3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特木里镇都寨大道旁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4.000 | 建筑密度(%): | ≤65.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337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1.1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IB0017 | |||
起始价: | 255.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到 ****规划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到 ****规划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0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10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4月11日 14时30分在****二楼(**县火普巷2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拍卖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火普巷2号
联 系 人:俄底先生
联系电话:182****270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开户账号:226********006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