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铵分厂300Kt/a硫酸系统尾气深度治理技改项目(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磷铵分厂300Kt/a硫酸系统尾气深度治理技****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406-510683-04-01-509112】FGQB-0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1.2本****行政审批局核准川投资备【2406-510683-04-01-509112】FGQB-0374号),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市**市汉旺镇磷铵分厂。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磷铵分厂300Kt/a硫酸系统尾气深度治理系统,占地面积约300m2。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整个过程,不包括开车调试及性能验收周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采购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硫酸尾气深度治理系统工艺包、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材料、设备设施、施工、安装调试、试车及试车期间性能维护、性能考核、工程验收、 工程交付(含交工技术文件)、竣工结算(含竣工图)等。本项目采用低温催化法进行尾气处理,具体供货范围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处理后烟气需达到SO2浓度(mg/m3)<30,硫酸雾浓度(mg/m3)<5。脱硫剂粉化率<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3.1.1.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4省外建筑企业应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办理入川承揽业务相关手续,并取得入川承揽业务许可。
3.1.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22日00时00分止至2025年4月8日17时30分止(**时间),通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的约定:
招标文件费用应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用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磷铵分厂300Kt/a硫酸系统尾气深度治理技改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费(可简写)。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责任自负。
4.3 缴费查询: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1时00分,投标地点为**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3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异议的提出:提出方法: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5.5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苏绵大道中路25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8****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