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地震安全性评价
补遗书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招标文件予以完善与补充,作为招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若各补遗书之间内容不一致,以补遗书发出时间在后的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1项基本要求由:
“(1)具有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须为“****地震局关于公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的公告”(2023年06月13日公告)中所列示的省内及省外单位。”
调整为:
“(1)具有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基本要求)由:
标段 | 资格基本要求 |
/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须为“****地震局关于公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的公告”(2023年06月13日公告)中所列示的省内及省外单位。 |
调整为:
标段 | 资格基本要求 |
/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调整为:
“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资料”第(六)项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注内容由: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调整为: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资料”第(一)项基本情况表后附注由:
“1.本表后应附有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地震局公告截屏。”
调整为:
“1.本表后应附有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招标人:****
2025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