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广种植“川麦1247”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1日 11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推广种植“川麦1247”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国农业部令2016 年第5 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国种子法》中相关规定,满足其中规定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形的投标人,提供向县级或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个或者多个成员方提供均可)(2)投标人为农药产品非生产厂家的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个或者多个成员方提供均可);所投农药产品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所投有机肥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2.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参加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并承担参加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
时间: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1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编号:513********200000546; 2.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481。
名称:****
地址:**县高城镇幸福西路127号
联系方式:0836-****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园区金科中路18号1栋11层1102号
联系方式:028-****88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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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