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室外排练区、运动场洗手盆改造工程。
三、成交内容: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市**区锦东路568号2栋19层3号-M736(自编号);
3.成交金额:2836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
四、采购内容、工期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水灾、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每延后一天,扣供应商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违约损失,如果承包人无故拖延工期超过完工日期10日,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2、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竣工结算审计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利息返回。
3、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注: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收方后作为工程结算价。
5、质保期:2年。
6、履约验收方法和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依据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条款和采购人履约验收方案进行验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7、如成交,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成交不履行成交人义务。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将保留进一步追述的权利,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如放弃成交,****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及工期要求完成规划的,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小翠(组长)、李负强、曾丽(业主代表)。
六、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5000.00元。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严陵镇**路168号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83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严陵镇外南街5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99****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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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