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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区域餐食保障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及附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须具备有效的人力**或劳务服务相关资质(《人力**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同等资质证明),有餐食保障服务外包履约经验、有餐食保障储备人员的为优。 |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加盖公章)。 |
8.提供有效的人力**或劳务服务相关资质(《人力**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同等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
9.提供2023年度或2024****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10.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11.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1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 |
13.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厨师、服务员、炊事员相关信息,格式详见附件)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请扫描为PDF格式上传,并逐页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在参与我方采购活动过程中若发生有关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及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在不良行为界定范围内的问题将被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对生产运营、采购活动、公司形象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和三级不良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置。
(四)截止公告结束,若提交公告要求有关材料均完整的供应商家数不少于6家,则符合资质要求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并发起准入,且采购人不再给予二次补充资料时间;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数量少于6家,则在公告结束后两个日历日内完成材料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