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943
通讯地址:****环境局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岗)
邮 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非金属材料磨粉生产项目 | ****开发区庙山路6号 | **** | **启明星全过程****公司 | ****公司现有车间内建设非金属材料磨粉造粒生产线一条,主要设置上料机、磨粉机、造粒烘干机、除尘设施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湿法造粒生产炭黑粉5000t/a、高岭土粉2000t/a、二氧化硅1000t/a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万元。 | (一)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废水处置措施。生活污水经既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生产过程中磨粉粉尘采用旋风+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炭黑颗粒烘干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磨粉粉尘与烘干粉尘一并经离地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炉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机燃烧供热后经离地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四)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按要求落实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废包装袋、废铁渣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六)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进行重点防渗,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应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