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楞纸生产线机器设备整体转让 | ||||
****瓦楞纸生产线机器设备整体转让 | ||||
**** | 48.3522 万元 | |||
整体转让价格 |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2025-03-15 | |||
否 | 2025-03-21 | |||
否 | 不涉及 | |||
一、本次转让资产为****一条瓦楞纸生产线机器设备,该生产线包含单面瓦楞机、液压无轴纸架、预调器、接纸机、**、上胶机、烘干机、电脑纵切机、电脑横切机、四重预热器等共计16项机器设备(共计 36 台/套)。标的资产位于**县下海****管委会**医院7-9号厂区内,成交后需由受让方自行拆卸、吊装和搬运标的物,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明细详见《资产明细表》。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为每次0.1万元及0.1万元的整数倍,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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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522 万元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三、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四、****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及转让方与受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不进行分拆及单项资产转让。部分设备和零部件可能缺失无法完整交付,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品类、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作任何保证,标的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成交及成交金额。 二、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转让方已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报名前,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或聘请专家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确认无误后才在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按时签订合同、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进行资产交接,否则视为违约。 四、成交后,受让方在拆卸、吊装和搬运交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交易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交易标的移交时受让方拆卸、吊装和搬运标的物时发生的所有安全和其他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五、交易标的位于**县下海****管委会**医院7-9号厂区内,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在转让方指定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有序的拆卸、吊装和搬运标的物,交易标的移交所产生的拆卸、吊装和搬运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必须对本次转让标的物所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阅知《资产转让合同(样本)》并接受其中条款。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期完成交易标的移交且无事故和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回给受让方。 七、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 八、本次标的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相关税务规定的税率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具体税率请受让方在报名前自行核实清楚,成功报名后视为受让方已完全认可该事项)。 九、****交易所在确认收到生效后的《资产转让合同》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以及转、受双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且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且完成所有交易标的物的拆除、吊装和搬运工作。 十一、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样本)》、《资产明细表》。 十二、现场踏勘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82****5086。 | ||||
不参与 | ||||
15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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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7: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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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
自动重新挂牌 项目自动终结后自动重新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 ||||
动态报价 | ||||
曾老师 | 0834-****778 | |||
曾老师 | 0834-****7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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