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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监测站点位选址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需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代表性、可比性、整体性、前瞻性和稳定性原则,拟委托具备大气自动站选点能力的单位开展**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点位选址服务,现进行询价。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1收集**市相关规划布局、产业结构、污染源分布、气象数据等基础资料。
1.2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等有关技术规范,采用模型模拟计算结合现场勘查的方法,在**市相关区域内筛选出6处及以上备选点位开展网格点实测。网格点实测监测项目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6项基本项目(PM10、PM2.5、CO、O3、SO2、NO2)及非甲烷总烃共计7项指标,有效监测天数不少于15天。通过实测筛选出2处拟建站备选点。
1.3对筛选出的2处拟建站备选点位环境空气质量开展为期一年的自动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6项基本项目(PM10、PM2.5、CO、O3、SO2、NO2),每月有效监测天数不少于27天(二月不少于25天),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不少于324天。
1.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市****监测站点位选址技术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审查。
2、服务要求
2.1选点服务期限:一年。
2.2服务地点:**市。
三、报价要求
该项目为购买服务,报价方式为单项价格及项目总价,总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监测所需耗材费,设备维护费、维修费,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和税费等。
四、提交材料要求
1.报价单必须加盖鲜章,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所有资料于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之前****监测中心**监测站(**市崇庆街道南苑路68号二楼),逾期不接收相关材料。
3.联系人:符女士; 联系电话:028-****4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