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装修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承揽项目装饰装修材料采购项目。预估规模:332.04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装饰装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束。★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中选人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32.04万元(含税)。★参选人的总价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接的建材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且含税金额不小于100万。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省****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0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 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资格。★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区白燕路640号。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
5.参选文件的递交和唱价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1 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区白燕路640号投标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https://szyc.****.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区白燕路640号
邮 编:【 / 】
联 系 人:帅老师
电 话:133****3799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采购人: ****【(盖章)】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