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电总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 红电总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 ****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3-25 09:30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名称: 红电总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收费: 500.00元
文件获取时间: 2025-03-14 00:00至2025-03-18 00:00
文件获取地点: **省**县**路268号180****5039
投标保证金收费: 免费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3-25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03-25 09:30
开标地点: **省**市**区双楠路326****中心801室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
项目概况: ****总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按EPC(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总承包方式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有效资格: 设计: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信息录入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提供证****公司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由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1.3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公司鲜章。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安全员资格: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已经组成的联合体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本项目其他标段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6)联合体牵头人可为系统集成、光伏电池组件或光并网伏逆变器生产厂家、设计单位
备注: 投标文件线下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