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 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中 第2项“本项目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保期限大于一年的,以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3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投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投标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现变更为“本项目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生产厂家对产品的质保期限大于一年的,以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1天内到场,2天内排除故障,需要更换的须在 3天内完成更换(遇特殊情况除外),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投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投标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5日
1.本项目预算金额:****000.00元;最高限价:****174.76元。
2.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方式:0836-****078。
名称:****
地址:鲜水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0836-****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锦绣大道5547号1栋23层2305号
联系方式:028-****86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8666
****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