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采购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5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包均适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服务承接商须是中小企业,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各包均适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仅配送预包装食品的,应提供食品经营备案证明)。(第4包适用)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第5包适用)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各包均适用)
1、交纳本次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购买。
2、方式:网上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qq.com):(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购买磋商文件支付方式:微信扫码支付(支付码详见附件),支付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分包号(若有),并将支付凭证附在报名资料中。
八、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3月17日10:30(**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11楼1120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县沐溪镇沐源路536号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833-****296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中心1-1202)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507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