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因战略重组而****银行****协会(T)DFI储架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因战略重组而****银行****协会(T)DFI储架发行主承销商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
2.1项目概况:****政府关于****(以下简称“川投集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实施战略性重组的重大部署,提前****集团****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集团”)成立后的资金保障工作,保障生产经营有序开展,****银行****协会(T)DFI储架发行主承销商团队。
2.2招标内容:本次选聘的主承销商团队全面负责****集团中国****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债券注册及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协会(T)DFI储架申报注册及发行工作,负责协调各中介机构;(2****协会(T)DFI储架的申报注册文件并取得批文;(3)组织本次(T)DFI储架批复项下各期债券承销,保障债券发行;(4)承担本次(T)DFI储架批复项下债券存续期服务工作,履行后续管理义务;(5)为招标人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6)其他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2.3服务期限:协议签订后至本次申报注册批复项下主承的债券到期。
2.4服务地点:中国境内。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定及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3.1一般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资格);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至投标截止时间,****协会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业务中,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作为债券承销商的情况;
(4)没有存在过下列情形:
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②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服务的;
③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报告的;
④违反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银行类金融机构,须具备《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②****银行****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分类中,均须分类为“一般主承销商、银行类机构”(详见《中国****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2024年6月28日第四届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版)》(提供证明截图(https://www.****.cn/hyfw/hyflmd/fjrqyzwrzgjcxjgmd/));③每家银行机构仅允许有一个主体投标(含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可提供总行或分支机构相关证照,投标文件盖分支机构公章);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3.3财务要求:2021年-2023年无亏损(须****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02月25日起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费用为 200元(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 50 元,招标文件费150 元,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按所投标段分别报名并分别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网页页面指示完成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完成响应本次招标活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10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集团****公司
地 址:剑南大道中段716号能投大厦、**市**区临**路1号川投大厦
联 系 人:李老师、梁老师
电 话:028-****7065、186****84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10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28-****79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