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20号22号、24号6号7栋1单元1层附113-115号2层201-210号 | 1,381,395.00元 | 96.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C****9900 | 其他保险服务 | 责任保险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范安华、贺宓珺、罗杰、钟利凯、罗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收费规则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后下浮20%收取。收费规则:服务: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注:①以上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全额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4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备案号:510********200002475[2024]00405;
2、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监督地址:**市人民路90号;
3、采购品目:其他保险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1)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00%;(2)365天服务期满后,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3.00%;(3)730天服务期满后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4.00%;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1,500,000.00元,最高限价:1,425,000.00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9、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共3家,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家;
10、中标日期:2025年2月14日。
名称:****
地址:**省**市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联系方式:贺老师 028-****1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3777转1,177****96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董轩铭,朱婷,王珑环
电话:028-****3777转1,177****9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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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