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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县九襄花海果乡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一标--**县九襄镇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兴襄路改建)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变更内容: | **县九襄花海果乡旅游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一标--**县九襄镇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兴襄路改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5年 1 月25 日17时00分前”修改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5年1月26日17时00分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5年 1月 20 日 17 时 00分前”修改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5年1月21日17时 00分前”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 2025 年1月20 日 17 时00分前”修改为“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 2025 年1月21日 17时00分前”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作如下调整 14.4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设计费支付方式: 第一次支付: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10%的费用;第二次支付: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备案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60%的费用;第三次支付: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最终设计费80%的费用;第四次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完成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剩余设计费用。(删除“第二次支付: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备案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60%的费用”中“暂定”二字) 招标人: ****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 (盖单位章) 时间:202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