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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县轿顶山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 ||
变更内容: | **县轿顶山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轿顶山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 设计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修改为:“2.2.4(3) 设计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勘察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权重√勘察固定总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不少于0.25)分。”修改为:“2.2.4(4)勘察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权重√勘察固定总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不少于0.5)分。” 3、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