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凉山**淌塘三期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7日。
电话:0834-****305。
地址:**市土城巷63****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凉山**淌塘三期风电项目 | 凉山州**县境内 | **能投****公司 | **环川盛达****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1)风电机组:拟安装3台5.0MW、22台7.15MW风力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172.3MW,其中5.0MW的风电机组额定功率为5250kW、7.15MW的风电机组额定功率7500kW;(2****电站:采用干式无励磁调压升压变压器,布置在风电发电机的塔架基础附近,设置3台容量5500kVA及22台容量7900kVA变压器,共设置25台;(3)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总长度约100km,风机基础与箱变之间、箱变与出线电杆的电缆采用直埋电缆。2.淌塘二期220kV升压站扩建工程:本次拟在淌塘二期220kV升压站内预留用地内扩建新增一台1×156MVA主变并**1回220kVGIS出线间隔,扩建后升压站主变容量1×120MVA+1×156MVA(达到终期规模),220kV出线2回,主变和GIS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外布置。 项目总投资109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 ①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各混凝土拌和系统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在拟设置的混凝土拌和区设置2个矩形沉淀池交替使用,每台班末的冲洗废水排入其中一个沉淀池内,静置沉淀后上清液重复使用。②临时施工场地设置1个有效容积约为20m3的化粪池,用于收集和简单处理项目施工生活废水,定期清掏用于林草地施肥,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化粪池进行拆除、回填和地表恢复。③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应避让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源地标识标牌,严禁施工人员进入老君滩乡吴家坪二社水源地 (二)废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彩条布封闭,避免沿途洒落尘土,同时对车辆进行冲洗。②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应存放在临时库内,或加盖苫布,防止风致扬尘。③工地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在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挖、填土方作业;施工场地及车辆运输道路要及时洒水降尘。运输道路要及时洒水降尘。④项目拌合站使用的粉料(水泥和粉煤灰)采用密闭运输的方式运至项目施工区域,混凝土搅拌设备设置布袋除尘器对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处理后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⑤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措施。 (三)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和动物频繁活动的区域。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本项目施工区域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施工期禁止夜间(22:00-6:00)通过进场道路运输大型设备,减轻设备设施运输噪声对进场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同时,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并加强跟周边居民沟通,提前向项目区周边居民说明项目概况及施工期可能带来的影响,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③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④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配戴耳套等防护用具,以减轻噪声危害。 (四)固废防治措施 ①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工程土石方经挖填平衡、综合利用后,弃渣45.53万m3,运往规划的10个弃渣场堆放。②施工中损坏的材料或组件不能随意丢弃。本项目产生的该类固体废物均由该组件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其余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损坏材料由施工单位收回。③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进行遮盖处理,作好地面的防渗漏处理;做好分类收集,将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及****公司处理。****回收部分堆放达一定****建设部****垃圾场处理。④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处理场集中处理。⑤对施工车辆停放区采取防渗处理、铺设吸油毡、需要进行地面冲洗时设置防渗污水收集设施等,若产生废油,则废油按废矿物油进行处置,产生的废油严格按《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要求进行,如采用专用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噪声治理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运行噪声、升压站设备噪声及风力发电机转动等产生的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主变,主变压器布置于站区中部,22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在正常运营下距其1m处声压级不大于65dB(A)。②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营良好。③加强巡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足够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②定期巡检,保证升压站内电气设备运营良好,各种设备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确保升压站周围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③运营期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来自升压站,升压站内的事故油池、主变区等重点区域采用混凝土对地表进行硬化处理,施工时碾压平整地基,然后铺设钢筋混凝土。各种管道接头处衔接紧密并采用密封措施,可有效防止升压站内各种污水及事故油下渗到地下水。另外,淌塘二期220kV升压站已建设的主变区、导流沟、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池壁等已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进行敷设。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四)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五)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①废铅蓄电池:本项目采用新型的风电机组,使用超级电容,无需配备铅酸蓄电池,无废旧铅酸电池产生。项目使用铅酸蓄电池主要为升压站应急直流电源的备用电源,一般无需更换,升压站设置有专用的蓄电池间,用于存放蓄电池,主要为升压系统的直流用电系统供电,该部分蓄电池使用报废后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②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分别收集后暂存于淌塘二期已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③事故油:变压器事故时可能有废油的渗漏,事故油流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