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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2日,我局共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620
通讯地址:**县一环**二段****
邮 编:6377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 全文 |
1 | ******公司生产线扩建项目 | 南营环审〔2024〕27号 | 2024年12月12日 | 附件1 |
2 | ******公司液压零部件生产项目 | 南营环审〔2024〕28号 | 2024年12月12日 | 附件2 |
3 | **炬宇****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南营环审〔2024〕29号 | 2024年12月12日 |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