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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昭财采〔2024〕31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公司
地 址:**市**区武兴路五路77号
被投诉人1:****科学技术局
地 址:**县**镇人民路11号
被投诉人2:凉山****公司
地 址:**省****市胜利路123号一楼
四、基本情况
四****公司因对****科学技术局、凉山****公司就《2024—2025学年度**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和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0月29****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10月30日本机关****科学技术局、凉山****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科学技术局、凉山****公司的情况说明及资料。本机关审查了该项目招标文件、答复资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已调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类别应当为印刷服务而非货物,采购人存在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事项2:本项目未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
投诉事项3:本项目采购需求不明确,技术参数要求存在重大瑕疵,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投诉事项4: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存在未细化、量化的情形。
投诉事项5: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业绩”的评审标准存在重大缺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3成立,投诉事项1、2、4、5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成立的投诉事项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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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