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人员配置: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每提供1名具有林业类初级职称得2分,每提供1名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在职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更正为“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人员配置: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每提供1名具有林业类初级职称得2分,每提供1名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2)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原“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业绩: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75分,本项目最高得11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林业生态修复类相关业绩; 2、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业绩: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75分,本项目最高得11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后的内容以更正后磋商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
1.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的方式进行,请供应商按时签到并解密响应文件;
2.监督部门:****财政局 电话:0812-****749。
名称:****
地址:**省**市**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08号
联系方式:135****1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桐子林镇东环南路16号
联系方式:177****83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77****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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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