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内镜等一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1-07,更正为:2024-11-2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5 10:00:00,更正为:2024-12-02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5 10:00:00,更正为:2024-12-02 11:00:00。
(1)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第一条第(2)款,由原:“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提供:①可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公司章程(复印件)。”
变更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提供:①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公司章程(复印件)。”。
(2)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包1:一、维保设备清单,由原:“包1:
维保设备清单”变更为:“包1:★维保设备清单”。
(3)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包2:一、维保设备清单,由原:“包2:
维保设备清单”变更为:“包2:★维保设备清单”。
(4)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第一条商务要求第4、履约验收(1)验收时间,由原:“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验收”
变更为:“验收时间:服务期到期且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验收”
(5)原采购文件中富士内镜2024年度维保的服务期限,由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日期详见采购需求。”
变更为:“终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起始时间详见采购需求”
(6)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商务要求第4、履约验收新增“验收主体: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4日
1.备案编号: 510********200050874[2024]10648;
2.监督投诉单位:****政府****中心;
3.监督投诉电话:028-****3581、028-****3539、028-****3553。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方式:028****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广场C座22楼2201-2203室
联系方式:028-****69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先生、邹女士、郑女士
电话:028-****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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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