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2 13:00:00,更正为:2024-11-21 13: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2 13:00:00,更正为:2024-11-21 13: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1日
1、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文件无效责任自负。
2、本项目投诉受理单位:****政府****中心,联系电话:028-****3581、028-****3539、028-****3553。
3、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4、投标供应商结合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以及市场价格因素、自身成本因素,对本项目进行统一下浮比例报价,报价上浮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不接受单品报价,也不接受单品不同下浮比例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包1和招标文件中的第2包属于同一包。
名称:****
地址:**省**市峨**市符溪镇
联系方式:0833-****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联系方式:0833-****6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卓老师
电话:083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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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