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公司申请**“佰盛﹒香悦府”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
我局收到**名****公司提出的设计方案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情况(报来方案): 项目位于**县******广场东侧,用地性质兼容性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33539.05㎡。变更之处(详见附图);项目变更内容: 1.西侧大门造型调整。消防车道和人行通道分开布置,小区流线更加便利,不涉及成本变化。 2.将1#—9#住宅楼立面原米黄色0072色号(6.3Y 8.5/3.6 )调整为米黄色1315色号(2.5Y 9/1);将商业立面原米黄色0011色号(9.4Y 9/1.2 )调整为米黄色1315色号(2.5Y 9/1)。本次立面调整只涉及到色号调整,材料未发生变化,不涉及成本变化。 二、项目内容:**“佰盛﹒香悦府”项目(变更) 用地使用性质:商业、住宅用地 规划净用地面积约:33539.05㎡ 总建筑面积:105050.55㎡ 总户数:703户 建筑层数:3栋16层高层住宅、3栋17层高层住宅、3栋21层高层住宅、6栋1至3 层沿街商业;1层地下室。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网站:****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网站(http://dnr.lsz.gov.cn/xszrzyj/dcxzrzyj/index.html)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或销售合同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六、联系部门及电话: 部门地址:**** 联系电话:0834-****308 注:本公示为审批前公示,不代表已同意并完成审批。 **** 2024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