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一)
**州**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一)
**州**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标段)(项目名称)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工程设计费报 价(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投标报价下浮率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 注: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 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2.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更改为:
2.2.4(4)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工程设计费报 价(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扣完为止。 注: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 审且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 2.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其余内容不变,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