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看守所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成本支出+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看守所食材配送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编号:****)”因收到针对磋商文件的投诉,经财政局查证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三十一条(二)之规定,本项目本次采购终止,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35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9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巡场镇**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139****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152****15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52****1580
****
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