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目监理机构及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备 “1、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以资格****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注册截图为准),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得4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交通公路工程专业,附:**人力**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络查询截图。)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修改为:“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得4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09时30分。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
三、其余不变。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6日